
关于应对疫情优化自律监管服务、进一步保障市场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.docx
《关于应对疫情优化自律监管服务、进一步保障市场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.docx》由会员分享,可在线阅读,更多相关《关于应对疫情优化自律监管服务、进一步保障市场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.docx(5页珍藏版)》请在优文库上搜索。
1、1 关于应对疫情优化自律监管服务、进一步保障市场关于应对疫情优化自律监管服务、进一步保障市场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 现行有效丨 2022 年 03 月 27 日 颁布丨 2022 年 03 月 27 日 生效 各市场参与方: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中国证监会的工作要求,上海证券交易所(以下简称本所)就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相关业务开展做出调整和衔接安排,优化自律监管与服务方式,支持实体经济发展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,落实落细支持疫情防控和保障市场运行各项工作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。 一、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和发行承销一、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和发行
2、承销 1.确保科创板审核业务正常推进。疫情防控期间,正常受理发行人通过本所科创板审核业务系统提交的发行上市、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他相关申请。通过视频会议等方式,确保上市委审议会议按照既定程序正常推进。 2.加强线上沟通咨询保障。项目申报及回复过程中,因受疫情影响无法现场预约沟通的,发行人、中介机构可以申请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沟通咨询。本所将加强审核部门与发行人、中介机构电话沟通、线上咨询沟通的相关保障。 3.放宽申报等相关文件的签署要求。发行人、中介机构提交项目申报、问询回复等相关文件时,确受疫情影响、无法统一签名的自然人,可以通过提供签字页电子扫描文档方式办理。 4.适当放宽审核问询回复时间。发行人
3、、中介机构确受疫情影响,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审核问询、完成尽职调查等工作的,可以向本所申请中止审核,以保证足够的时间准备审核问询相关问题的核查回复。 5.提供“云上市”服务。鼓励发行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发行上市时间,本所提供免费网络直播上市仪式服务,并支持发行人在疫情影响消除后,补办现场上市仪式。 2 6.优化网上网下路演方式。鼓励发行人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开展免费网上路演,通过互联网、电话方式等线上方式开展网下路演。 7.设立 24 小时发行承销业务咨询热线。疫情防控期间,为保障主承销商日常业务操作和公告披露,本所设立发行承销业务 24 小时咨询热线电话(021-68607509),发布发行承
4、销业务操作清单。 二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二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 8.延长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时段。疫情防控期间,上市公司事后公告披露时段延长至晚上 23:00。 9.支持上市公司做好定期报告披露工作。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预计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的,可以向本所申请办理延期至 2022 年 4 月30 日前披露。确受疫情影响,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或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有困难的,请及时联系本所公司监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。 10.增加邮件、传真等公告提交方式。上市公司因疫情影响无法使用 EKey通过日常业务管理系统提交信息披露文件的,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
5、提交。 11.放宽信息披露文件的报送形式要求。文件信息披露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提供实体签章的,可以暂以电子签章等代替,或者提交相关说明。 12.支持线上召开股东大会。上市公司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,设置线上股东大会召开会场。律师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现场参会的,可以采取视频等方式见证股东大会。 13.加强对线上业绩说明会的技术支持。支持上市公司利用上证路演中心等互联网平台召开线上业绩说明会,与投资者加强交流,增进投资者信心。本所推出路演与上证云 SDK 对接服务,投资者可以通过券商和信息商 APP 参与业绩说明会。 3 14.设立 24 小时信息披露操作业务咨询热线。疫情防控期间,为解决上市公司在信息
- 配套讲稿:
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,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。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。 (详见:《PPT使用说明》)
- 特殊限制:
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、国徽等图片,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,禁止商用。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。
- 关 键 词:
- 关于 应对 疫情 优化 自律 监管 服务 进一步 保障 市场 运行 若干 措施 通知
